——突出规范办事,为民办实事。2010年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拼搏下,我局各项管理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。切实加强产权产籍管理,全年房屋产权登记发证11670本,总建筑面积284.47万平方米。规范物业行业管理,指导9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。稳步推进公房管理,营业性公房全部实行公开招租,确保公房保值、增值。积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,共审核了县城城南片区凤山段改建工程、鳌江镇旧城五期改建工程等7个项目的房屋拆迁安置实施细则,核发了县城城南片区凤山昆鳌快速通道南段改建工程等2份城镇房屋拆迁许可证。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,全年共缴存物业维修资金1770.22万元,保修金619.37万元。推行房屋安全鉴定便民服务,共无偿为群众鉴定房屋1006幢,建筑面积10.95万平方米。鼓励和扶持工业企业,给予抵押评估费减免50%优惠,并对评估的办事程序进行了整合、简化,全年共评估12838件。提供快速精确的测绘服务,共完成面积测绘110.38万平方米。提高白蚁防治工作质量,一年来共签订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合同1038份,建筑面积207.13万平方米,灭治房屋蚁害4.13万平方米,灭治山林蚁害4.6公顷,预防工程回访复查193.12万平方米。
——突出简政放权,提供优质服务。深入开展“转作风优环境”专项活动,以“强素质、提效能、转作风、优服务”为主线,加快房管部门从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型升级。在昆阳、鳌江、水头和萧江4个办证中心设置了办事大厅,实行综合窗口受理模式,推行“一站式”服务。配备服务满意度评价器,对窗口服务进行实时评价。配备排号机,严格按顺序叫号,营造公平公正、井然有序的服务环境。要求窗口人员统一着装,树立文明、整洁、规范的窗口形象。争取财税部门在四大办证中心设点办公,方便群众直接办理房屋过户、纳税、领证等手续。即办制在全市推广之前,我局已走在前列,实行值班所长制度,对当天能够办结的各类房屋登记件及时审批,做到日事日毕、日清日结。优化再造办事流程,充分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,根据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积极调整政务公开内容,出台了《平阳县房产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》、《平阳县房产管理局房屋登记分级审批规定》等18个配套文件。积极简化办事程序,特别强调法律没有规定的前置条件一律给予删减,对35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简化提速,整合成13项,删除申请要件达57项。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,从最长30个工作日缩短为最长不超过个10个工作日,最快的立等可取,整体上缩短40%以上。
——突出创先争优,努力争创一流。2010年以来,我局上下充分发挥创先争优精神,各项重点工作均走在全市行业系统前列。一是住房保障工作走在全市前列。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机构,全面落实县房改办(县住房办)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。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,全年共受理廉租住房保障家庭274户,共有24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补贴条件。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,目前我县已落实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共有4个建设地块,现已在昆阳、鳌江、水头三镇同步开展建设,前期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如期推进,预计2011年可顺利开工 19万平方米。加大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力度,2010年公开报名数为1835户,调查核实后符合的为1169户,年度任务数800户已全部落实。二是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、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走在全市前列。在全市领先出台《平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》,配合金融部门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缴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。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行为的管理,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,严格执行明码标价、一房一价制度及商品房买卖实名制,全部房源实行上网公开销售,开盘当天采用电脑摇号方式进行公开销售。2010年,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17062件;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1474套,备案面积20.10万平方米 ;二手房交易件3276件,面积47.83万平方米;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6份,预售商品房总面积11.46万平方米。三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走在全市前列。平阳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通过,该方案由数据整理与迁移、硬件购置、历史房产档案数字化、房产图基础测绘四块内容组成,并在全市率先落实组织机构和专项经费。在实施过程中,加强与市房管局联系沟通,按照既定计划顺利推进工作进程。目前数据迁移工作已进行到签订合同阶段,档案数字化工作也已进入招投标阶段。按此进度,2011年冬,我县可实现杭州办理产证的工作效率,做到立等可取,大大方便群众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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